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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支付宝回应追查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系误读

2月16日,微博话题“微信支付宝回应追查个人支付码数据近4年”冲上热搜。

微信支付宝回应追查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系误读

记者注意到,这两天,有网友在朋友圈发文称,“2022年3月1日起,微信、支付宝个人支付码不得用于业务收款!一旦金额较大,4.5%要交税,还有滞纳金和罚款,还要追查近四年的数据,月底后,公司个人微信和支付宝将不再收钱。

对于此消息,记者向微信和支付宝求证,均回应称是谣言。

其中,微信补充称,根据财付通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以及对新规的了解,3月1日后,个人支付二维码仍可使用,部分有明显经营行为的用户需遵循规定升级业务回执码后,对明显业务行为的规范监管部门将于近期予以公示,平台将在用户升级前留出一段时间作为过渡期。 如果达到升级标准,微信支付助手会发送消息通知,未收到通知的用户不受影响。

此前报道:

3月1日起,个人支付码不得被业务部门误读

2021年10月,中国人民银行印发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提出一系列管理要求用于条形码支付。

同时,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范围,对使用条码进行个人支付作出了具体规定,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。

当时有消息称“微信和支付宝支付码不能用于业务收款”。 这一消息也冲上了微博热搜。

2021年11月27日,央行相关人士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,该表态属于误读。

使用“码签”或打印封装二维码的商户,需向收款服务机构(如微信、支付宝等)申请转换为商业收款码,但不影响消费者日常支付体验和感受。

2022年1月5日,财付通在“微信支付智慧生活”公众号“腾讯微信支付关于支付条码使用情况的说明”中表示,微信支付积极深入研究新规要求。 评估客户的支付需求,现说明过渡期支付条码的使用: 目前微信支付的个人支付码和商户支付码都可以正常使用。 后续如涉及相关调整,我们将另行通知。

业内人士介绍,这主要是近年来“跑积分”、“赌博”、“电信诈骗”等违法行为频发所致。 同时拉卡拉POS机,个人账户不计入商户营运资金,在税收上可能存在“偷税”嫌疑。 个人收款码限制远程收款功能后,可能变成动态收款码,不再具有打印功能。 如需扫码收款,可申请商户专用支付码。

关于作者: POS机售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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